赛事公告/COM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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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微电影大赛logo征集开始啦

2022-05-30

      为更好地面向全社会开展与电影相关的美育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数字创意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创作的良好氛围,烟台市电影家协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烟台市青年微电影大赛主题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
烟台市青年微电影大赛主题标识(LOGO)
征集时间:2022年5月6日至5月16日
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1: 征集要求
烟台市青年微电影大赛主题标识(LOGO),以烟台的地标——烟台山灯塔为主要创意场景。“灯塔”坚定执着、始终如一、不离不弃,象征守护神、阳光和希望,灯塔为一切夜里航行的人把道路照亮,象征着党指引我们前进和创作的方向。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作品与说明文字需置于A4尺寸页面中。
2、 投稿方式
作品投稿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影家协会邮箱YTDY1403@163.com,同时将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任何个人信息。
3、 评选及奖励办法
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优秀作品,并将作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采用作品将获得赛事奖金及版权费1000元
八、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主题标识(LOGO)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即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6、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7、作品如有类同,以主办方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8、本次活动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发布补充规则,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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